ShipAny 貨到付款 (COD) 服務協議
本貨到付款服務協議(以下簡稱「協議」)概述了香港商速運配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以下簡稱「ShipAny」、「我們」)向商家(以下簡稱「商家」、「您」)提供貨到付款服務的條款及條件。訪問我們的平台並使用我們的服務,即代表您接受並同意遵守本協議所有規定。
1. 定義
- ShipAny / 我們:香港商速運配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,提供貨到付款的物流服務的業者。
- 商家 / 您:使用 ShipAny 平台並同意本協議條款的個人或實體。
- 快遞公司:由 ShipAny 指定,負責運送商品並代收貨到付款款項的第三方物流公司。
- 收貨人:接受商品並於收貨時支付貨款的個人或實體。
- 貨到付款金額/貨款:商品交付時,快遞公司依商家指定的金額,向收貨人收取的應付款項。
- 商品:商家銷售並寄送給收貨人的貨品。
2. 貨到付款 (COD) 服務範圍
ShipAny 向商家提供以下貨到付款服務:
- 商品交付:ShipAny 與快遞公司協調,將商品從商家交付給收貨人。
- 收取貨款:商家同意透過 ShipAny 提供的快遞服務,於商品交付時向收貨人收取貨到付款金額。該金額由快遞公司代表商家代為收取。
- 匯款給商家:在收到快遞公司代收的貨款後,ShipAny 將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,將扣除服務費後的貨款匯入商家指定帳戶。
2.1 貨到付款金額上限
以下為快遞公司對單筆貨到付款金額的最高限制:
- 順豐速運: 單筆配送到便利商店的貨到付款金額上限為 NT$20,000;配送到府 (宅配) 的貨到付款金額上限則為 NT$50,000。
- 黑貓宅急便: 單筆配送至便利商店或到府 (宅配) 的貨到付款金額上限為 NT$100,000。
- 全家便利商店: 單筆配送至便利商店的貨到付款金額上限為 NT$10,000。
3. 商家的義務
3.1 準確的資訊
商家須向 ShipAny 提供商品及應向收貨人收取的貨到付款金額的準確且完整資訊。
3.2 商品責任
商家應自行承擔因交付給收貨人的商品質量、狀況或真偽問題而引起的一切索賠、爭議或法律責任。商家亦須確保交付的商品準確無誤。
3.3 合規性
商家有責任確保所有商品均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及 ShipAny 的運輸政策,並承諾所提供的商品資訊及標示均真實、合法。
3.4 服務費支付
商家同意按照約定的費率向 ShipAny 支付任何適用的貨到付款服務的服務費,並在服務完成時付款。服務完成是指 ShipAny 收到快遞公司因收貨人簽收商品而支付的貨到付款金額。
商家同意根據所選的快遞服務支付以下貨到付款服務的服務費:
| 快遞公司 | ShipAny 服務費(含稅) |
|---|---|
| 順豐速運 | 貨到付款金額 x 0.7% (最低服務費為 NT$ 30) |
| 黑貓宅急便 | 貨到付款金額 x 0.7% (最低服務費為 NT$ 30) |
| 全家便利商店 | 貨到付款金額 x 0.7% (最低服務費為 NT$ 30) |
3.5 指定快遞公司
商家承認並同意授權快遞公司代表商家收取貨到付款金額。
4. 匯款時間表和付款
4.1 匯款時間表
在收到快遞公司的貨款後,ShipAny 會將扣除服務費後的貨款匯給商家。結算及匯款流程須依各快遞公司的匯款週期完成。
| 快遞公司 | ShipAny 匯款時間 | 匯款時間範例 |
|---|---|---|
| 順豐速運 | 使用順豐速運的貨到付款服務,貨款結算方式為: 貨到付款日:週日至週五 匯款日:第三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 貨到付款日:週六 匯款日:第四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 註1:週日為一週的第一天 註2:當匯款日為週六、週日或假日時,匯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| ![]()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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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黑貓宅急便 | 使用黑貓宅急便的貨到付款服務,貨款結算方式為: 貨到付款日:週日 匯款日:第二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 貨到付款日:週一至週六 匯款日:第三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 註1:週日為一週的第一天 註2:當匯款日為週六、週日或假日時,匯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| ![]()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 |
| 全家便利商店 | 使用全家便利商店的店到店貨到付款服務,貨款結算方式為: 貨到付款日:每月的任何一日 匯款日:第二個月的第 18 日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月為第一個月開始計算) 註:當匯款日為週六、週日或假日時,匯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| ![]() ![]() ![]()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 |
4.2 對賬單和驗證
ShipAny 將向商家提供一份詳列從收貨人處收取之貨到付款總額的對賬單。商家須於貨到付款款項匯入後 30 天內完成對賬單之審核與確認。如發現差異,以 ShipAny 所記錄之數據為準,除非商家能提供相反且具決定性的證據。
4.3 匯款方式
付款將匯入商家於 ShipAny 註冊並提供的銀行帳戶。商家須確保所提供之銀行帳戶資訊正確無誤,並對因帳戶資訊錯誤所引起之匯款失誤自行負責。
4.4 匯款條件
ShipAny 僅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後,才會將貨到付款金額匯入商家指定之銀行帳戶:
- ShipAny 已收到快遞公司全額支付的貨到付款款項入帳;
- ShipAny 已收到商家準確且最新的銀行帳戶資訊。
4.5 匯款延遲
- 快遞延遲:若因快遞公司延遲或未能將貨到付款款項轉帳至 ShipAny 銀行帳戶,導致匯款延遲,ShipAny 概不負責。
- 金融機構延遲:若因匯款流程中金融機構處理時間、假日或其他因素產生的延遲,ShipAny 概不負責。若匯款日正逢週末或假期,匯款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處理。
5. 扣除和代扣權利
5.1 ShipAny 的扣除權
ShipAny 保留從應支付給商家的任何貨到付款金額或其他款項中扣除商家欠 ShipAny 的任何金額的權利,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費、手續費或其他應付款項。
5.2 扣除通知
ShipAny 應通知商家並詳細說明根據本協議進行的任何抵銷或扣除。
5.3 代扣權
若法律規定要求,或 ShipAny 有合理懷疑商家與交易相關之活動涉及詐欺或其他非法行為,ShipAny 保留代扣應匯款項的權利。
6. 退貨和無法送達的商品
6.1 退貨責任
- 若貨到付款服務已完成,但因商家或收貨人原因導致商品退貨,商家應自行負責與收貨人協調所有退款及相關爭議。
- ShipAny 對此類退貨所產生的商家或收貨人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概不負責。
6.2 退貨成本
與退貨相關的所有費用,包括但不限於退貨運費、退貨包裹的處理費,以及相關的付款交易手續費,均由商家自行承擔。
7. 賠償
商家同意就因以下事項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、責任、損害、損失或費用(包括律師費)向 ShipAny 作出賠償、為其辯護並使其免受損害:
- 商家違反本協議之任何條款;
- 商家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;
- 收貨人就商品或貨到付款金額提出的任何索賠;
- 任何政府機構就貨到付款金額的收取或匯款所徵收的任何稅款、關稅、罰款或利息。
8. 責任限制
8.1 匯款後免責
在向商家匯出貨到付款金額後,ShipAny 免除與該交易相關的任何進一步責任。
8.2 最高責任
ShipAny 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僅限於 ShipAny 從商家處收到的與相關特定商品有關的費用金額。
8.3 間接損害
ShipAny 對因本協議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、附帶、特殊或後果性損害概不負責。
9. 第三方使用
9.1 第三方快遞公司
ShipAny 會委託第三方快遞公司負責商品的運送及貨到付款款項的收取工作。
9.2 第三方責任
- 除適用法律要求外,ShipAny 對第三方快遞公司的任何行為、延遲或失誤概不負責。
- ShipAny 的責任僅限於與快遞公司協調,以促進貨到付款款項的收取和匯款。
10. 終止
10.1 終止權
由 ShipAny 終止:如果出現以下情況,ShipAny 可立即以書面通知商家,全部或部分暫停或終止本協議:
- 商家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;
- 商家從事欺詐或非法活動。
由商家終止:
商家可以書面通知 ShipAny 終止本協議,前提為所有未履行的義務均已履行,並停止使用 ShipAny 的貨到付款服務。
11. 一般條款
11.1 修改
- ShipAny 保留隨時修改本協議的權利,並事先通知商家。
- 商家繼續使用貨到付款服務即表示接受任何修訂後的條款。
11.2 可分割性
如本協議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,該條款將被視為刪除,且不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。
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
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

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