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ipAny 貨到付款 (COD) 服務協議

本貨到付款服務協議(以下簡稱「協議」)概述了香港商速運配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以下簡稱「ShipAny」、「我們」)向商家(以下簡稱「商家」、「您」)提供貨到付款服務的條款及條件。訪問我們的平台並使用我們的服務,即代表您接受並同意遵守本協議所有規定。

1. 定義

  1. ShipAny / 我們:香港商速運配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,提供貨到付款的物流服務的業者。
  2. 商家 / 您:使用 ShipAny 平台並同意本協議條款的個人或實體。
  3. 快遞公司:由 ShipAny 指定,負責運送商品並代收貨到付款款項的第三方物流公司。
  4. 收貨人:接受商品並於收貨時支付貨款的個人或實體。
  5. 貨到付款金額/貨款:商品交付時,快遞公司依商家指定的金額,向收貨人收取的應付款項。
  6. 商品:商家銷售並寄送給收貨人的貨品。

2. 貨到付款 (COD) 服務範圍

ShipAny 向商家提供以下貨到付款服務:

  1. 商品交付:ShipAny 與快遞公司協調,將商品從商家交付給收貨人。
  2. 收取貨款:商家同意透過 ShipAny 提供的快遞服務,於商品交付時向收貨人收取貨到付款金額。該金額由快遞公司代表商家代為收取。
  3. 匯款給商家:在收到快遞公司代收的貨款後,ShipAny 將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,將扣除服務費後的貨款匯入商家指定帳戶。

2.1 貨到付款金額上限

以下為快遞公司對單筆貨到付款金額的最高限制:

3. 商家的義務

3.1 準確的資訊

商家須向 ShipAny 提供商品及應向收貨人收取的貨到付款金額的準確且完整資訊。

3.2 商品責任

商家應自行承擔因交付給收貨人的商品質量、狀況或真偽問題而引起的一切索賠、爭議或法律責任。商家亦須確保交付的商品準確無誤。

3.3 合規性

商家有責任確保所有商品均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及 ShipAny 的運輸政策,並承諾所提供的商品資訊及標示均真實、合法。

3.4 服務費支付

商家同意按照約定的費率向 ShipAny 支付任何適用的貨到付款服務的服務費,並在服務完成時付款。服務完成是指 ShipAny 收到快遞公司因收貨人簽收商品而支付的貨到付款金額。

商家同意根據所選的快遞服務支付以下貨到付款服務的服務費:

快遞公司 ShipAny 服務費(含稅)
順豐速運 貨到付款金額 x 0.7% (最低服務費為 NT$ 30)
黑貓宅急便 貨到付款金額 x 0.7% (最低服務費為 NT$ 30)
全家便利商店 貨到付款金額 x 0.7% (最低服務費為 NT$ 30)

 

3.5 指定快遞公司

商家承認並同意授權快遞公司代表商家收取貨到付款金額。

4. 匯款時間表和付款

4.1 匯款時間表

在收到快遞公司的貨款後,ShipAny 會將扣除服務費後的貨款匯給商家。結算及匯款流程須依各快遞公司的匯款週期完成。

快遞公司 ShipAny 匯款時間 匯款時間範例
順豐速運 使用順豐速運的貨到付款服務,貨款結算方式為:

貨到付款日:週日至週五
匯款日:第三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

貨到付款日:週六
匯款日:第四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

註1:週日為一週的第一天
註2:當匯款日為週六、週日或假日時,匯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
順豐速運貨到付款和匯款週期範例 (一)
2025年9月
順豐速運貨到付款和匯款週期範例 (二)
2025年9月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
黑貓宅急便 使用黑貓宅急便的貨到付款服務,貨款結算方式為:

貨到付款日:週日
匯款日:第二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

貨到付款日:週一至週六
匯款日:第三週的週一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週為第一週開始計算)

註1:週日為一週的第一天
註2:當匯款日為週六、週日或假日時,匯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
黑貓宅急貨到付款和匯款週期範例 (一)
2025年9月
黑貓宅急貨到付款和匯款週期範例 (二)
2025年9月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
全家便利商店 使用全家便利商店的店到店貨到付款服務,貨款結算方式為:

貨到付款日:每月的任何一日
匯款日:第二個月的第 18 日 (貨到付款日所在的月為第一個月開始計算)

註:當匯款日為週六、週日或假日時,匯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
全家貨到付款和匯款週期範例(一)
2025年7月
2025年8月

全家貨到付款和匯款週期範例(二)
2025年9月
2025年10月
註:上述日曆為兩組獨立的貨到付款與匯款週期範例,其餘日期可依此類推。色彩標示僅為示意,實際請依協議條款為準。

4.2 對賬單和驗證

ShipAny 將向商家提供一份詳列從收貨人處收取之貨到付款總額的對賬單。商家須於貨到付款款項匯入後 30 天內完成對賬單之審核與確認。如發現差異,以 ShipAny 所記錄之數據為準,除非商家能提供相反且具決定性的證據。

4.3 匯款方式

付款將匯入商家於 ShipAny 註冊並提供的銀行帳戶。商家須確保所提供之銀行帳戶資訊正確無誤,並對因帳戶資訊錯誤所引起之匯款失誤自行負責。

4.4 匯款條件

ShipAny 僅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後,才會將貨到付款金額匯入商家指定之銀行帳戶:

4.5 匯款延遲

5. 扣除和代扣權利

5.1 ShipAny 的扣除權

ShipAny 保留從應支付給商家的任何貨到付款金額或其他款項中扣除商家欠 ShipAny 的任何金額的權利,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費、手續費或其他應付款項。

5.2 扣除通知

ShipAny 應通知商家並詳細說明根據本協議進行的任何抵銷或扣除。

5.3 代扣權

若法律規定要求,或 ShipAny 有合理懷疑商家與交易相關之活動涉及詐欺或其他非法行為,ShipAny 保留代扣應匯款項的權利。

6. 退貨和無法送達的商品

6.1 退貨責任

6.2 退貨成本

與退貨相關的所有費用,包括但不限於退貨運費、退貨包裹的處理費,以及相關的付款交易手續費,均由商家自行承擔。

7. 賠償

商家同意就因以下事項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、責任、損害、損失或費用(包括律師費)向 ShipAny 作出賠償、為其辯護並使其免受損害:

8. 責任限制

8.1 匯款後免責

在向商家匯出貨到付款金額後,ShipAny 免除與該交易相關的任何進一步責任。

8.2 最高責任

ShipAny 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僅限於 ShipAny 從商家處收到的與相關特定商品有關的費用金額。

8.3 間接損害

ShipAny 對因本協議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、附帶、特殊或後果性損害概不負責。

9. 第三方使用

9.1 第三方快遞公司

ShipAny 會委託第三方快遞公司負責商品的運送及貨到付款款項的收取工作。

9.2 第三方責任

10. 終止

10.1 終止權

由 ShipAny 終止:如果出現以下情況,ShipAny 可立即以書面通知商家,全部或部分暫停或終止本協議:

由商家終止:

商家可以書面通知 ShipAny 終止本協議,前提為所有未履行的義務均已履行,並停止使用 ShipAny 的貨到付款服務。

11. 一般條款

11.1 修改

11.2 可分割性

如本協議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,該條款將被視為刪除,且不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。